南區國稅局嘉義縣分局表示,現行網路交易頻繁,為遏止營業人藉由網路交易規避辦理營業登記及短漏開統一發票逃漏稅捐,將針對以下利用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展開專案加強查核:(1)應辦理營業登記而未辦理;(2)未依規定取具進項憑證或短開立統一發票(含透過電子支付機構之交易)(3)經核定為查定課徵營業稅之營業人,利用網路銷售貨物或勞物,未依實際銷售額課徵營業稅;(4)購買國外勞務未依規定報繳營業稅。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網路交易查核作業自105年4月1日展開,基於愛心辦稅原則,籲請營業人或個人自行檢視,如有前開情形,只要在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主動向所轄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及加計利息者,即可適用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免於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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